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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宁胜诉:圆满解决拆迁补偿争议,委托人撤回对两级政府的起诉2016.2.24裁
来源:北京文启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17-11-13 15:14    作者:北京文启律师事务所    阅读:

【原 告】王先生

【委托律师】梁开贵律师

【被 告一】赤壁市人民政府

【被 告二】咸宁市人民政府

【案情简介】

      王先生在湖北省赤壁市拥有一处房屋,2014年9月,赤壁市人民政府作出《关于XX项目房屋征收决定书》,需征收王先生的房屋。但双方就补偿问题沟通接触后,王先生发现征收方制定的补偿标准偏低,安置方案不合理,无法维持王先生原有的生活水平。王先生拒绝在拆迁补偿协议上签字,并寻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经多方了解,王先生委托梁开贵律师代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梁律师代理本案之后,通过分析研究案情,启动了相应的法律程序,首先就赤壁市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书,依法向咸宁市人民政府提起了行政复议,咸宁市人民政府维持了赤壁市人民政府的行政行为。梁律师代理王先生以赤壁市人民政府与咸宁市人民政府为共同被告一并起诉至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过程中,经法庭调解及各方力量的博弈,王先生的补偿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补偿问题妥善解决后,王先生撤回了起诉,并撤回了已经启动的其他法律程序。

【获得胜诉】

      2016年2月5日,王先生申请撤回起诉,2016年2月24日,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王先生撤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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